管理登录

首页 > 部门概况 > 部门介绍 > 正文

发展规划(政策法规)处工作职责

发表时间:2021-05-20 10:30       作者:


发展规划(政策法规)处工作职责

发展规划处成立于2012年,是在校党委和校行政的领导下,总体协调学校发展改革、规划制定管理及“双一流”建设管理的职能部门,为学校发展提供咨询、决策、参谋。主要职能有:

1.围绕学校发展和改革中的全局性、综合性、战略性、长期性问题,组织开展调研、论证、及研究工作,为校领导提供政策建议和咨询意见;参与学校发展和改革相关的重大政策的制定。

2.系统研究学校办学情况,统筹学校发展资源配置,对学校总体办学定位、发展规模、办学层次、办学类型、人才培养目标等进行顶层设计。

3. 研究、编制学校的综合改革方案,协调、推动综合改革方案的落实。

4.研究制定学校中长期发展战略和学校事业发展规划,指导、参与制定学校各专项规划及子规划;

5.研究国家及省内“双一流”建设政策,对我校“双一流”建设进行统筹协调与管理。

6.负责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“双一流”建设项目的申报、检查、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以及与上级部门进行工作对接。

7.搜集、整理与分析学校及其他高校基础数据,开展院校对比研究,为学校决策提供数据支持。

8.负责学校普法工作,建立以《贵州师范大学章程》为核心的制度体系,完善学校内部治理工作。

9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