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月6日和13日,《贵州师范大学章程(征求意见稿)》专题研讨会在宝山校区田家炳书院三楼三会议室召开。学校章程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领导,专家指导组专家、起草组工作人员、法律顾问等参加会议。会议由校党委副书记、章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邓惠宾主持。
会上,章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介绍了章程编制的前期学习、调研及讨论情况,章程建设所依据的国家法律、法规、政策文件等专题学习情况,章程的框架体例、起草撰写相关情况以及征求意见后梳理的意见建议情况,并对相关章节、相关条款内容作了相应解释。同时,向与会同志提出此次专题研讨主要是结合梳理的意见建议对《贵州师范大学章程(征求意见稿)》的框架体例、相关条款、内容以及相关程序进行逐章逐条的专题讨论,形成《贵州师范大学章程(征求意见稿)》(第三稿)。
会上,邓惠宾就《贵州师范大学章程(征求意见稿)》从框架体例、学校发展目标、人才培养目标、办学定位以及各章节相关内容等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见解。各位专家也从学校办学历史、学校内部结构治理、内外部关系等以及各章节相关条款内容的表述提出建议和意见。法律顾问从法律角度就章程规定的相关主体的权利义务、程序规定的表述提出意见和建议。
经过研讨,会议就章程框架体例、发展目标、办学任务、培养目标、相关主体的职责、权利和义务以及相关条款的表述、程序规定达成共识。为章程起草组进行具体修改提出了指导意见,为下一步召开各型各类的征求意见座谈会奠定了基础。
最后,邓惠宾强调,要求领导小组办公室、起草组对章程的完善要进一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,学习借鉴教育部已核准的32所高校章程,充分吸收意见和建议,做到“两个精”(精练表达、精确表述),确保我校章程能凸显我校办学特色,符合学校改革和发展大局和师生员工利益。